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案例集锦
高女士诉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
时间:2012-05-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民事起诉状

 

原告:高秀芹,女,1968414日出生,汉族,

住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丰润镇铁路站西楼33403室。身份证号130221196804140025

电话13633304168

被告:陈进典,男,198042日出生,司机,

住址:住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华洲村新华路30号。身份证号350582800402101

电话:15033525876

被告:杨颖洁,男,车主,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家园2号楼203

电话:15033525876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6层

法定代表人:臧炜  职务:经理。

电话:66428888

被告:郭小彬,男,1980316日出生,司机,

住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北外环界家屯村北。身份证号130521198003167012

电话:15028888566

被告: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北外环(界家屯村北)

法定代表人:路士尊  职务:经理

电话:15028888566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桥西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中华路102

法定代表人:孙季青  职务:经理

电话: 0319-2258686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被告赔偿医疗费87752.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50元、营养费2000元、误工费23925.3元、护理费:26260元、残疾赔偿金:180797.4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鉴定费:800元;以上合计312570.9元。各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2、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

20118141950分,张会恩驾驶冀BM9856马自达轿车行驶至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199KM+894M处时,与因路阻停车的陈进典驾驶的京NH7B68车同向相刮后,张会恩驾驶冀BM9856车在变道过程中被驾驶人郭小彬驾驶的冀E71272车撞击,致使冀BM9856车又与高速护栏板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冀BM9856车乘车人高秀芹、孙月萍、张欣悦受伤及部分路产受损。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公安厅告诉交警总队唐山支队唐山大队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张会恩负主要责任;陈进典负次要责任;郭小彬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高秀芹被送往唐山市古冶区中医医院治疗,在该院治疗1天后转入唐山市丰润区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肩胛骨骨折,腰椎体滑脱,20111123日好转出院。2012313日高秀芹经唐山华北法医鉴定所临床鉴定,评定为9级伤残;另I a值为4%

经查:被告陈进典系京NH7B68宝马轿车驾驶员,被告杨颖洁系该车主,此车于2011813日向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被告郭小彬系冀E71272宇通客车驾驶员,被告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是该车车主,此车于2011617日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桥西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侵权,并直接给原告造成人身伤害、精神损失、财产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

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具 状 人: 高 秀 芹

 

代理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姜德福   律师

13552612288

    

上一篇:高女士诉中保财险北京分公司机动车责任事故一案的赔偿明细单高女士诉中保财险北京分公司机动车责任事故一案的赔偿明细单
下一篇:袁女士与北京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鉴定陈述意见
·律师简介·
  姜德福律师——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临床工作10多年,任外科副主任医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门办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等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曾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敬业、勤勉、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曾在《中国卫生人才》等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医事立法等发表文章;作为课题小组成员参加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客户减收或者免收代理费。
·业界动态·
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通知
“先救人,后收费”的困惑
北大医院一教授在诊室被歹徒刺伤颈部
卫生部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2012年
陈竺:严厉打击残害医务人员的罪行
国家食药监局:雷公藤制剂可造成生殖系统损
健康报专访陈竺部长:推进医改绝不是孤军深入
我国300多县级医院将启动付费方式改革
测试测试
北京9家医院将试点电子病历 监控医疗行为
两高律师事务所 姜德福律师 办公室电话:010-56409372 56409388 免费咨询电话:13552612288
E-mail:dove-john@163.com msn:dovejohn@hotmail.com QQ:914975178 921694691
copyright© 2008-2016 www.dovelawye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sun of net586 POWER by NET586.CN
京ICP备080077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