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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线广告与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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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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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东线(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滨河工业开发区1区107号 法定代表人:梁捷鳞 职务:总经理 电话:13911739368 被申请人: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54号 法定代表人:孙隆椿 职务:会长 电话:64015608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债务纠纷已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18日作出(2008)西民初字第8732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要求被申请人在2008年9月17日前向申请人支付十五万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故此,申请人依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执行: 1、 向申请人支付十五万元; 2、 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东线(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代理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姜德福 律师 13552612288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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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德福律师——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临床工作10多年,任外科副主任医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门办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等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曾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敬业、勤勉、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曾在《中国卫生人才》等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医事立法等发表文章;作为课题小组成员参加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客户减收或者免收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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