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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要求县级公立医院药价下调15%
时间:2012-09-21  来源:  作者:佚名

北京德福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网  姜德福  律师 13552612288

标签:公立医院 县医院 药品加成 政策法规 寻医问药

新京报讯 (记者钟晶晶)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昨日下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质,试点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同时药品药价下调15%.此前国务院曾披露,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之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推动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今年6月份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在全国选择300个左右县(市)改革试点,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意见》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资金来源渠道仅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也要加大投入。

昨日,三部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改革具体工作。据了解,昨日下发的《通知》即是落实《意见》制定的目标。药品加成政策催生的以药养医广为社会舆论诟病,变相增加了患者的医疗成本。《通知》也强调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

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为落实改革目标,改革过程中将实施三同步,即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与降低部分检查检验价格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价格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提高医保支付水平同步。

卫生部部长陈竺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在2000多家医院推进。北京、深圳等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全新补偿、运行、监管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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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姜德福律师——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临床工作10多年,任外科副主任医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门办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等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曾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敬业、勤勉、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曾在《中国卫生人才》等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医事立法等发表文章;作为课题小组成员参加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客户减收或者免收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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